之前,咱合肥装修网的小编就为大家介绍过关于合肥市政府严打房屋捆绑销售的问题。但是,最近却又接到了业主的反应,说咱合肥某小区要想购买房子就必须要购买车位?这种情况怎么又发生了呢?一起来看看吧。
最近,市民张女士却向合肥装修网的小编反映,说她在某国际小区看中了一套房子,销售人员不但是捆绑车位销售,而且还要求她付5万元的“转让费”给别人。
今年年初,张女士在一位朋友的介绍下,来到了位于政务区的小区看房子。去了售楼部后,就有销售人员告诉张女士,目前小区已经没有对外公开销售的房源,但一些“内部人员”手上仍有一些房子。如果张女士要买房,就必须支付一笔五万元的转让费,从这些“内部人员”手中拿到“购房号”。
为了买到房子,张女士支付了这笔5万元的“转让费”。在购买房号后,这名销售人员又告诉她,还必须先买一个车位,然后才有资格购买房子。转让费5万,一个车位36万,这些手续办好之后,张女士最终在小区买到了一套80多平米的房子。
事后,她从其他业主口中得知,自己买的这个房子虽然需要捆绑车位,但根本不需要支付“转让费”购买房号。都是直接向外出售的,就可以买到的。得知这个消息后,张女士感觉自己上当受骗了,于是她向当初负责接待她的销售人员夏某询问,但对方仍坚称,不支付“转让费”是买不到房子的。
为了弄清事情缘由,小编也来到小区售楼部,多位销售人员告诉小编,他们这里根本就没有夏某这个人,也没有买房必须先买“购房号”并支付“转让费”的说法。
合肥装修网的小编经多方打听得知,夏某其实是开发商保利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并不是小区售楼部的销售人员。那么,保利地产的工作人员怎么可以到售楼部去卖房子,并且收取“转让费”呢?对此,这里的销售人员声称他们并不知情,收取转让费可能是夏某的个人行为。
对于张女士反映的购买房子必须捆绑车位的问题,销售人员对“捆绑车位”销售房子的说法,并不认同。他们声称“房子已经卖完了,都是按照备案价卖的”
销售人员对“捆绑车位”销售房子的说法,并不认同。小编帮忙咨询了律师,有律师认为:“虽然小区与购房者签订的买卖合同,房子与车位是单独的两个合同,但并不能排除“捆绑销售”的可能。”
目前,张女士已经将这一问题反映到了相关部门。事后,保利地产公司工作人员夏某也致电张女士,希望能和她协商解决转让费的问题。对于这一事件的后续进展,合肥装修网也会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