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份的一场寒潮,冻坏了很多水管。合肥某小区李女士家阳台的水管也被冻坏,且白白流掉1000多元水费。看着催费单,李女士觉得有些冤,随即便咨询咱合肥装修网的小编,这天灾造成的损失就该用户自己承担吗?供水集团有没有提醒义务?
事件
4月4日,合肥某小区的李女士收到了一张水费催缴单,需要交纳1月和2月份的水费一共1089.9元。还在装修尚未入住的房子,水费怎么会一下暴涨几十倍呢?原来是因为1月份的寒潮天气,冻坏了阳台的水龙头和水管,等她一周后再次来到房子时才发现。
“因为还在装修,每月都只有几十块钱的水费。”李女士说,水管冻裂阳台一片狼藉,没想到事后水费高达1000元出头。在她看来,这次的水管破裂并非自己人为损坏,而是受自然灾害所致,这水费是不是应该有所减免,而不应该用户独自承担?
水量突然暴涨 供水部门是不是有提醒的义务
4月8日,合肥装修网的小编便拨打了合肥供水集团供水热线,热线人员告知,水表之后的水管损坏由用户自己承担,水表之前的供水设施损坏由供水集团承担。李女士家的情况发生在室内,水管产权属于用户,不属于供水集团,所以费用需要由用户承担。
关于提醒,除了抄水表人员根据经验判断外,很难及时发现用水变化,所以没法提醒。事后,李女士证实,确实有维修人员与其联系,但水管已经修好。且维修人员表示,李女士家这类情况不会减免水费。
随后小编又咨询了12348合肥法律服务热线,律师了解情况后表示,供水集团的说法没有问题,虽然是自然原因造成的损失,但因爆裂水管在用户家中,产权属于用户,责任还应该由用户自己承担。此外因为供水集团是后期统计水量使用情况,跟踪对比用水情况变化不是他们的工作,所以也没有提醒的义务。
所以合肥装修网的小编提醒您,即使在装修期间,或者没人入住的情况下,也要即使检查自己家里的情况,避免造成财务上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