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合肥装修网的小编获悉,合肥市房产局、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肥市物价局等4个部门将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合肥部分区域商品房价格上涨较快
合肥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合肥积极采取市场监管、房价备案和指导、优化土地供应等有效措施,房地产市场总体上保持平稳健康发展,2015年全市商品住房销售面积1386.1万平方米;市区商品住宅销售均价为8014.9元/平方米;2016年1-2月,全市商品住房销售243.5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2.77%;市区商品住宅实际销售平均价格为9349元/平方米.。
“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健康;区域性、阶段性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过快;库存少,少数企业存在捂盘惜售、捆绑销售等违规经营行为。”上述负责人表示,这是目前合肥房地产市场的基本特点,因此出台《意见》为整顿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严禁开发企业捆绑销售
对于近期部分开发企业推出的“捆绑销售”,《意见》中也明确表示:严格禁止捆绑销售,规范车位(库)等各类销售管理。根据《意见》,工商、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车位销售监管,商品住房配套规划建设的产权车位(库),须在该住房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销售和出租;不得销售或通过长期租赁等方式变相销售人防车位(库)。
对于强制捆绑销售等违规行为,合肥将对典型案例及时公开曝光,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开发企业严格落实车位(库)销售明码标价公示制度。
存量少、价格波动大区域将增土地供应
根据《意见》,合肥将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加大城区住房用地供应量。2016年,合肥城区商品房土地供应同比将增加15%以上。
同时,还将实行差异化供地政策,通过调节土地供应稳定市场预期,在商品住房价格较高、价格波动较大的区域,增加住房用地供应;在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区域,减少或暂停土地供应。同时,将适当控制商住混合用地和商业办公用地供应量,保持房地产用地市场供需均衡。
将对房地产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专项整治
根据《意见》,合肥也将对二手房市场进行规范。房地产、工商、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对房地产中介市场进行专项整治。还将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捏造散布涨价信息、隐瞒房产交易信息,特别是隐瞒真实交易价格信息、炒房等违规行为。
取得预售许可后,10日内全部公开房源
根据《意见》,合肥将严厉查处“捂盘惜售”等违规销售行为,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须在10日内全部公开房源并一次性对外销售。对商品住房已达到预售条件,但不及时申请预售许可的项目,经督促拒不申报的,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将要求开发企业现房销售。
合肥也将对“首付贷”说“不”,根据《意见》,合肥将严厉打击少数中介机构、开发商、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金融平台等发放用于购房首付款的贷款行为。
不合理定价将不予备案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备案价“离谱”,将不能备案
。根据《意见》,合肥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管理,引导开发企业根据开发建设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科学合理自主定价。对不能科学合理制定明码标价备案价格的商品住房项目,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暂不予以明码标价备案、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不得高于明码标价备案价格销售商品住房。
建筑规模2万平米以下将一次性预售
合肥装修网的小编了解到,这次还将调整单次申请预售最低规模,扩大商品住房有效供应量。根据《意见》,
规模小于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宜一次性申请预售;规模大于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的商品住房项目,确需分批预售的,每次申请预售规模不宜低于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尾盘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