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装修和同时,一定要注意约定预算与结算的浮动比例、在合同内要增加材料环保性条款、具体约定质量责任归属以及明确验收的具体事宜。这四项条款切忌不能疏漏,否则的话很有可能让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Part1:签订装修合同不能忽略的四大关键条款
一、签合同时注意约定预算与结算浮动比例
范例: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竣工结算上下增减幅度不超过预算5%。
专家点评:一些不规范的装饰公司往往以低廉的报价吸引消费者,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层层加码,导致装修费用“低开高走”,严重超标。其中猫腻就在于,装饰公司在报价中少算工程量、少算材料支出,或者故意漏报必需的项目,如少算电位数量等。等到进入施工阶段中,这些少算的部分不断浮出水面,业主也只好乖乖地掏钱。而事实上,这些隐藏项目通过专业的测算是完全可以在施工前计算得到,并非是不可控因素。所以,为了防止装饰公司“低开高走”蒙骗消费者,在签合同时不要忘了约定有关预算与结算的浮动比例。
二、合同内要增加材料环保性能条款
范例:甲方(业主)或乙方(装饰公司)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专家点评:早在2002年,国家质检总局就发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规定了水泥、砖、板材、油漆等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的甲醛、苯、氨等有害物质的限量,但是有些装饰公司为了从材料中牟取暴利,故意在装修合同中漏掉有关材料环保性能的条款,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采取半包形式的业主,这一点尤为重要,需要由装饰公司提供的夹板、胶粘剂、防水材料等都有可能成为室内污染物的重要来源。当然,这一条也为朋友们提了个醒,购买装饰材料别忘了查看环保检测报告。
三、合同内要具体约定质量责任归属
范例:由于乙方(装饰公司)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专家点评: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装修过程中,业主往往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处于劣势,尤其当出现纠纷时,装饰公司用各种借口要求业主承担部分费用。事实上,按照标准合同的规定,这些费用应由装饰公司承担。为了逃避责任,这一条被许多不良装饰公司故意漏掉,在发生质量问题时,以材料不合格等借口拒绝返工,更拒绝承担相关费用。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市民完全可以把这一条款作为“工程质量和验收”部分的重要条款加入其中。并可以根据双方实际情况,约定更加具体的补充条款。
四、签合同时要明确验收的具体事宜
范例: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通不过的,甲方(业主)有权拒收,乙方(装饰公司)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专家点评:有消费者投诉,工程还没有结束,就出现了墙砖脱落、木地板发霉的现象,装饰公司却以材料不合格或业主保护不当为由拒绝返工。其实,未经业主验收且未投入使用的项目出现质量问题,应由装饰公司承担责任,并且业主有权拒绝验收。为了防止装饰公司以材料不合格为由推卸责任,大家还可以在材料交接环节使用《材料交接单》,在材料使用前交由装饰公司验收,并进行详细记录。《材料交接单》可将材料的品牌、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信息一一登记,日后验收通不过,装修业主可凭借《装修合同》和《材料交接单》要求装饰公司返工或赔偿。
Part2、焦点问题大解答:
一、装修材料方面应该注意有哪些陷阱?
陷阱一:号称专业采购,实际是街边采购
现在几乎所有的装饰公司都号称材料统一配送,但一些不正规的装饰公司,一方面实力不够无法达到统一采购和配送,另一方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又不受类似家居市场等第三方的约束,在配送材料的过程中多是由干活儿的工长自行为每个业主采购材料,工长一般不会去正规的建材市场,而多选择路边小材料店,价格既低廉,又能拿到一定的回扣。
陷阱二:里应外合
普通消费者对于装修材料的好坏大多是外行,通常要由装修工陪同购买。“拖垮累垮”业主是一些有“经验”的装修工常用的手段,他们通常会十分“认真负责”地陪业主一家挨一家地逛材料市场,但不是说这家质量不好,就是说那家价格有诈。几圈下来,在业主精疲力竭时,装修工就会不失时机地推荐几家“信誉较好”的商家,在那里材料质量自然没问题,价格也令人满意,但往往送上门的货早已被调包。殊不知,装修工人还能得到其中5%—15%的回扣。
陷阱三:以次充好
像涂料、大芯板等最易在此做文章。如合同中标明使用质量好、大品牌的乳胶漆,但如果是由装饰公司代购,那么施工人员会将一些便宜的杂牌漆装进旧的名牌漆罐中,给消费者象征性地过过目就开始喷刷了。或者施工工人和业主一起去建材市场购买,等漆桶运回装修工地后,工人再用假冒伪劣产品替换,然后把那些优质漆偷卖或转移到别的工地使用。因为户主不可能24小时在工地驻守,不法施工队总有机可乘。
另外像瓷砖等,商家给消费者看的明明是一等品,而提货提的就是二等品了,消费者若没注意,就算蒙混过关。或者,箱子上标的是一等品,里面装的材料早换成了二等品了。
陷阱四:偷梁换柱糊弄业主
在包工包料的装修中,个别施工队在采购材料时做手脚,有些以低劣的商品冒充名牌产品,以低价次品充当正品等等。
二、业主如何监督合同签订确定的材料是否被应用?
业主在审定报价时应要求装修公司列明每个装修位置的尺寸、用料、做法、单价、工艺标准及价钱。而材料则要列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用料的多寡、价钱,并要求装修公司提供样板,由业主保留样板,以便在装修过程中进行核对。因为同样的材料,但产品的质量和价钱就会有很大的差别,如好的防水涂料要三四百元一桶,而许多杂牌防水涂料仅需几十元一桶。因此业主要时常关注装修进度,时刻注意装修公司是否应用了双方确认的指定材料。
对于所用材料必须保留好相关的发票、收据,以便在出现争议时成为证据。在签订合同时,以下描述要消除,如“你不用×××材料,出了问题我们不负责任”等。业主应问清楚装修公司为什么要用指定材料,了解产品质量是否有很大差别。较常见的例子是:装修公司在施工过程中谎称货已用完,用应急为由以次充好,从中赚取差价,业主应提高警惕。实际上,装修的监督工作非常繁杂,很多业主是不胜负荷的,专家因此建议业主最好聘请装修监理公司进行协助,这样会使自己的装修过程变得省心又开心。
三、装修过程中的不当行为有哪些?
1、虚报需求
以做家具常用的木板为例,本来是只需要“30张”就能完成,却要虚报成“40张”。多余出来的10张板就不知去向了。
2、偷龙转凤
以刷墙常用的乳胶漆为例。为了保证装修效果,装修家庭通常会买市场上较好的那一种,比如,买的是100元钱一桶的真货,但有些施工队会偷偷地换成50元一桶的假货来用,然后,把真货转手再卖出去。这样,新居中用的实际上是50元一桶的假货,当然,这是很难看出来的。
3、混水摸鱼
因为大部分装修家庭对工序不十分了解,有些人就利用这一点,谎报工程工序。本来一道工序能完成,却报成了两道。事实上,这些加进去的工序是不存在的,而装修家庭因为这些工序所买的材料就会被转移。典型的例子就是,在做一项泥工工程时,往往要求装修家庭购买一些添加剂(这些添加剂一般都很贵)。虽然在泥工中使用添加剂是存在的,但有些根本就不是真的添加进去。
4、偷工减料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墙里走电线是一定要加保护管的,但有些施工人员却把保护管去掉了,然后匆忙把线槽封闭。这样,既省钱又省料,对施工方来说简直是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