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2年8月4日,年先生通过中介公司联系到严女士并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合同。合同规定:年先生需付押金1800元,房租每季度6000元。不按时交租会罚租金三倍。
“其实,他后来是撇开中介,自己和我签的合同。”严女士告诉记者,年先生是一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这套三室两厅的房子租来也不是居家,而是从事安装工作。
随后,严女士经常看见有员工进进出出,房屋里面还有大量的电线和安装器材。“他经常不按时交租,但是后来没有继续拖欠,我也就没有计较,但是没想到现在人都没有了。”
今年5月,年先生便没有交该季度的房租,随后年先生的手机无法拨通。严女士无奈去年先生工作的单位也无果。
今年8月3日,3年的租房合同到期了,严女士仍旧无法联系上年先生。严女士准备清理房间再租出去,可一打开房间,里面摆放了大量的电线和器材。邻居说比较贵重,严女士也不敢擅自处理,再出租只好作罢。
“之前他和我商量把里面的旧式柜式空调买了,我同意了,买完之后钱都没给我,现在人就失踪了。”严女士告诉记者。
现在严女士陷入两难的境地,既收不到租金,也租不出去房子。记者试图联系年先生,但是年先生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私自转租房子 拖欠物业水电费
陈先生将自己的房子租给杨先生,杨先生将房子改造成一个小型招待所,并分别出租。今年8月,杨先生不知所终。陈先生发现,杨先生拖欠了一年的物业费和水电费。
2012年9月23日,杨先生通过中介公司与陈先生签订合同,合同规定租期3年,2015年9月22日到期,并付1000元押金。
可签订合同后不久,杨先生便提出用陈先生的房子办一个小型招待所。“我看他是刚刚毕业想创业,就同意了。”陈先生当时也没多想。
就这样,三室两厅的房子被隔成6个房间。“招待所的主要对象是进城务工者,其中也包括学生,”陈先生告诉记者,该招待所并没有申请营业执照。
8月28日,陈先生被电力公司通知房租停电了,他赶紧给杨先生打电话,但是电话无人接听。陈先生随即赶到房子,里面的租客因为无电,不得不搬出来。
“男租客说给杨先生交了2个月的房租,共1350元。现在租客也找不到杨先生。”陈先生到物业公司询问得知,杨先生拖欠了一年的物业费加水电费,共计1600多元。
陈先生报警后,因为租房日期未到时间不予立案。记者随后也尝试和杨先生取得联系,但杨先生的电话一直无法接听。
记者就这个案例咨询了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遇到类似情况,协商不成功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提起诉讼,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也提醒广大市民,租房时一定要留个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