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生向记者介绍,今年拿到新房后和某装饰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为全包,既包工也包料,3月中旬,开始选购厨房和卫生间的瓷砖。他说:“我和这家公司的设计师一道前往公司指定的店里选购瓷砖,当时为两个卫生间选的是小花色的瓷砖,厨房是大砖,和导购说得清清楚楚的,然后就签字了。”4月份,孙先生家中开始贴砖,他却发现贴上的砖和选购的并不一样,他说:“把厨房和其中一个卫生间的砖记混淆了,现在给厨房贴的是和一个卫生间一样的小花色的砖,特别丑。”
“于是,我便找装修公司沟通。但对方一再表示当时购砖的协议我签字了,他们是按照协议内容发货的。”孙先生十分无奈,“当时协议都是砖的数字编码,我不懂,也确实没有核对就签字了,怨就怨我太相信这家公司和设计师了。”因为一直协商不好,导致工程停滞了两个星期左右。
28日上午,记者来到开发区的这家装饰公司,负责孙先生家装潢的设计师王欢表示,事实并不像孙先生所说的那样,她说:“当时选的就是协议的内容,只是他爱人不喜欢这个颜色,于是他便要求更换,其实现在这样也没什么问题。”
该公司工程负责人胡先生说:“到底当时是什么情况也无从查证了。但责任肯定不在我们公司,我们是按照合同施工,业主在签合同时应该核对清楚合同内容的。事情发生后,我们公司也已经与业主进行多次协商,但一直没有谈妥,因此工程确实停工一段时间了。”
“考虑到我们是服务行业,我们会为业主做好各项服务,解决后顾之忧,所以我们愿意承担损失,今天下午就可以去孙先生家返工,为他免费更换厨房的瓷砖。”胡先生说,前提是孙先生得出50元钱,象征性地对这件事负部分责任,证明过失并非在装修公司,而是业主应该在签合同时仔细核对合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