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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产品供暖温度不达标 19位经销商联合维权要赔偿

来自:万家热线日期:2015-03-25 08:58:18
因制暖效果差、耗能高等问题,合肥安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被疑虚假宣传,来自全国各地的19名经销商联合维权,要求赔偿损失。3月24日,合肥安诺公司回应称,其公司产品不存在问题,经销商提出的问题或与经销商没有专业知识、没有专门的安装、设计人员有关。

采暖产品供暖温度不达标 合肥安诺公司被疑虚假宣传

四川成都的屈先生是一名个体经营户,去年5月份,屈先生加盟合肥安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为该公司研发推广的“安诺”踢脚线采暖系统经销商。

交了2万元保证金后,屈先生进了20万元的产品。先后为4个客户安装完采暖系统后,屈先生不敢再安装了,“已经安装的客户不停地来找我,说温度达不到要求。”

屈先生表示,采暖产品的首要功能要能够供暖,满足用户在冬季对室内温度的要求。在与安诺公司签定合同之前,安诺公司在多种宣传资料及官方网站上都宣传其产品能达到22±℃,实际该产品的制暖温度最高只能达到18℃,而这种情况还是在室外温度达到15℃左右时的最高温度,“那时根本不需要供暖。”

除供暖温度未达到宣传温度外,在一份《安诺线暖经销商投诉书》中,其他经销商还提出,安诺公司所宣传的“三个月使用费用不足2000元”、“间歇式供暖,开机30分钟后即可达到舒适温度”等广告宣传同样涉嫌虚假宣传。

屈先生说,一些已经安装了安诺采暖产品的客户反映,实际使用中一个月的耗能费就达到2000元,“要想让室内感受到一点热度,没有一到两天根本不可能,更别说是‘间歇式供暖’”。

19位经销商联合维权 要求赔偿近300万损失

因质疑安诺公司虚假宣传,来自河南、山东、四川、江苏、湖南、宁夏、湖北等多个省市的19名经销商来到合肥联合维权。

来自江苏徐州沛县的曹先生也是安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经销商。为经销安诺产品,包括门店装修、房租、进货费、押金在内,他已经先后投入30万余元。据不完全统计,这19名经销商投入的货款已经达到130万余元,加上押金、装修费等其他开支,损失金额近300万元。

屈先生说,由于一些已经安装使用安诺产品的客户目前一直在找他做售后维修,而他与其他经销商多次联系安诺公司,但产品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现在有家不敢回。”

据了解,今年一月份,安诺公司曾在徐州沛县选定房屋并指派专门的技术人员安装测试产品,但仍并未达到其宣传的效果。

回应:产品不存在问题 曾获国家专利

据了解,安诺公司此前曾出具一份《关于安诺线暖经销商反映问题的答复函》,其中表示,只要房屋是正常验收合格的建筑物,按公司设计人员审核确认的设计安装实施,“公司保证在环境温度低于10℃时,室内可以达到22±2℃的舒适温度。”

对于产品能耗远高于宣传资料描述的能耗问题,《答复函》中表示,用气量会因房屋的保温、层高、朝向等因素而有差异,“测试应在环境温度10℃及以下时,开机三天后再连续运行一周的平均值作为计算依据。”

3月24日上午,安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律顾问马律师代表安诺公司对此事作出回应。

马律师表示,安诺公司的采暖线产品并不存在问题,因为其产品获得过国家专利,其公司在全国大约有四五十位经销商,“有很多经销商卖得很好”。

马律师说,安诺产品供暖效果类似于地暖,产品的设计和安装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要选择搭配不同设备安装”,而部分经销商所投诉的“温度低、耗能高”等问题,与部分经销商“没有专业知识、没有专门的安装设计人员”有关。

律师:需第三方机构鉴定产品

安徽元贞律师事务所郑治允表示,当消费者遇到产品问题需要维权时,可以向消协或工商部门投诉,因为双方对产品质量的意见不一致,判断经销商反映的供热不足等问题是否与安装使用不当或产品本身问题有关,还需要第三方机构鉴定。

郑律师表示,如果鉴定机构的结果表明供暖不足等问题是因为产品本身设计缺陷,那么该产品将涉嫌虚假宣传,消费者或经销商可以要求退货或者赔偿。双方就此协商不一致,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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