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要缴纳一定数量的装修保证金似乎已经成了不成文的规定,这不咱合肥装一网的小编就接到消息,称住在肥东县包公镇的黄女士想要投诉物业强制要求缴纳装修保证金的事。那么装修保证金的缴纳真的合理吗?
不交装修保证金禁止装修
黄女士半年前在合肥北城新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不久前,黄女士的新房交付了。可当他满怀欣喜来到售楼部办理交房手续时,却被告知要交纳1000元的装修保证金,否则禁止装修。这让黄女士很不解。
近日,黄女士在给小编的来电中表示,他拿房时交的各项费用有1万多元,对于工作不稳定的他来说,已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现在,再让他交1000元的装修保证金,实在有点困难:“我只听说拿房要交契税和维修基金,装修保证金好像没必要交吧?
”
黄女士起先试图拒绝交钱,但小区物业公司马上表示,如果不交,就没法办理装修手续。由于急等着装修入住,无奈之下,黄女士只得乖乖掏钱。
“我们很多业主都和物业为此事吵架,但没啥效果。 ”黄女士说,业主在物业面前很弱势。
小编走访 物业依然态度强硬
那么,物业收的这个装修保证金是什么钱?为何要和拿房挂上钩呢?3月13日上午,小编跟随黄女士来到了这家楼盘的物业办公室,找到了一位正在为其他业主办理装修手续的工作人员。小编注意到,很多业主都在交装修保证金。
小编提出疑问,对方表示,黄女士是拿房就要装修的业主,因此必须要先交纳装修保证金才能办理装修手续。如果不交呢?对方微微一笑:不交的话就没办法办理装修手续,业主就不能装修。
为何要交这笔钱呢?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装修保证金是为了防止业主在装修新房时对小区环境造成破坏,以保证全体业主利益。
“装修结束后,如果验收通过,保证金全额退还。 ”对方进一步解释。
装修保证金合理吗
针对此事,小编咨询律师后得知,从2006年起,合肥市就开始禁止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装修保证金。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也明确规定:严禁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装饰装修保证金。
据了解,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已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因此物业管理单位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收取装修押金和保证金。对于装修单位对房屋共用部位的损坏问题,集中装修搬运材料造成共用设施设备损坏的,可由物业管理公司和装修单位双方协商,给予一次性修复补偿。
咱合肥装一网的小编提醒您,虽然有禁止令,但是这种乱收装修保证金的是依然屡见不鲜。所以咱们业主如果遇到强制要求保证金的情况可以直接拨打12358进行投诉,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