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水涨船高”
去年下半年以来,合肥房价持续升高。市民购房压力随之增大。其中,需要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也是“水涨船高”,不断攀升。
2 月14 日,在合肥市12345 政府服务直通车上,一位市民对合肥市执行多年的《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提出了修改建议。这位市民称,近几年合肥房价上涨明显,而房屋维修基金一直按购房总价的2%缴纳。这已成为购买者不小的经济负担。采访中,多位市民对此深有感触,希望房屋维修基金能按住宅面积缴纳。
记者了解到,按面积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在国内其他城市早已有之。如南京规定缴纳房屋维修基金时,非电梯住宅每平方米缴纳75 元,电梯住宅每平方米缴纳120 元。相比之下,现行的《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中,首次维修资金由购房人按照“未配电梯的物业按购房款总额的1%交存;配电梯的物业按购房款总额的2%交存。”
结合南京与合肥现行的规定,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以一套100平方米、总价100 万元、配电梯的房屋为标准算一下,发现合肥市民需缴纳2 万元房屋维修基金,而南京市民只需缴纳1.2万元房屋维修基金。
“按面积缴纳”有可能实现
那么,市民“按面积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的建议是否可行呢?合肥市房产局给予了肯定答复。
2月15日,合肥市房产局在该市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上回复称,《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稿)相关新规与市民的建议不谋而合,已修改为首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一定数额缴纳。
昨天,记者进一步联系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该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确实是有这样一份修订稿,市民所提建议与相关部门目前的想法一致。不过,由于只是修订稿,尚未通过所有程序,目前房屋维修基金仍按照现行的暂行规定缴纳。至于修订后的缴纳标准及实施时间等,目前不便透露。
另外,上述人士告诉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由于房屋维修资金牵涉到每一个购房者的切身利益。如果修订后的规定进入实施阶段,会有一个正式的发布,也请市民届时关注。
新闻链接
瞅瞅外地咋收房屋维修基金
南京
实施时间:2008年4月
执行标准:按面积交存维修资金,电梯公寓每平方米120元,非电梯公寓每平方米75元。
宁波
实施时间:2011年4月1日
执行标准:
① 6 层(含)以下房屋,无电梯的每平方米交存50元,有电梯的每平方米交存80元;
② 7~11 层房屋每平方米交存104 元,若总层数为7~9 层的房屋且无电梯的,每平方米交存65元;
③ 12~21 层的房屋每平方米交存120元;
④ 22 层(含)以上的房屋每平方米交存144元。
咸阳
实施时间:2015年6月
执行标准:
① 多层住宅、多层商住楼中的非住宅、多产权的非住宅商品房(八层以下不配电梯的)70元/平方米;
② 多层住宅、多层商住楼中的非住宅、多产权的非住宅商品房(八层以下配电梯的)95元/平方米;
③ 小高层住宅、小高层商住楼中的非住宅、多产权的非住宅商品房(八层以上,含八层,十二层以下)130元/平方米;
④ 高层住宅、高层商住楼中的非住宅、多产权的非住宅商品房(十二层以上,含十二层)145元/平方米;
⑤ 车库、地下储存用房60元/平方米。
乌鲁木齐
实施时间:2015年12月31日
执行标准:
由业主按其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其中,商品住宅,非住宅物业,配置电梯的,按照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8%交存;未配置电梯的,按照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7%交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