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抽查中,在安徽省4个地区的15家企业共抽取了15组中空玻璃样品,检验结果有2组样品不合格,抽样合格率为87%。其中合肥地区6组样品中合格4组,抽样合格率为67%;芜湖地区5组样品中合格5组,抽样合格率为100%;蚌埠地区3组样品中合格3组,抽样合格率为100%;滁州地区1组样品中合格1组,抽样合格率为100%。
本次抽查的检验依据是《安徽省中空玻璃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细则制定的依据为GB/T 11944-2012《中空玻璃》标准),对中空玻璃的露点、耐紫外线辐照性能、水气密封耐久性能3项指标开展检验工作。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如下:
抽查的15组中空玻璃样品中,存在质量问题的有以下2个项目:耐紫外线辐照性能、水气密封耐久性能。其中耐紫外线辐照性能项目有2组不合格、水气密封耐久性能项目有1组不合格。露点项目15组样品均合格。
出现以上质量问题,会造成中空玻璃产品使用寿命缩短,不利于节能环保。产生此类质量问题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
1、企业为降低成本,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偷工减料或使用较低规格或较次质量的原材料,比如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干燥剂、密封胶,减少干燥剂用量等,造成中空玻璃出厂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
2、产品生产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工艺文件的要求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中个别生产工艺环节控制不严,从而出现不合格产品。比如工艺环节中的玻璃清洗不净、涂敷-合片-涂胶不均匀、玻璃装配不合适等。
3、企业缺乏质量意识,没有建立健全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检验手段没有或者不全,或没有严格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和原材料进货检验,从而导致不合格的产品出厂。
质量不合格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