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投诉
私房菜馆“藏身”居民楼顶
黄女士是该小区4栋的住户,她发现自去年12月开始,一到饭点,小区楼道内就弥漫着油烟。起初她还纳闷不解,后来一到晚上,楼道里就格外热闹,她才知道顶楼11楼开了一家私房菜馆。让黄女士更不能忍受的是,有时楼上的客人喝醉酒,还会乱敲她家的门。
除黄女士外,同一栋居民楼的其他住户也对该饭馆意见较大。“他们改造了燃气管道,这可能会给整栋楼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该栋楼一住户称,私房菜馆生意不错,一到晚上,大量外来人员进入楼内吃饭,并且楼下停满了各式各样的车。他曾多次向物业反映,但收效甚微。
此外,据小区居民反映,小区内不止这一家私房菜馆。“光D区一楼至少有三家私房菜馆。”居民称,私房菜馆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居民正常生活以及小区治安。
记者暗访
“神秘”菜馆只接熟客
近日,记者来到该小区探访。在黄女士所住的4栋单元楼门禁系统上按下1101,很快一个低沉的男音传来。但男子并没有直接开门,而是询问起了记者。当记者表明是朋友介绍过来订餐吃饭时,该男子说,他们是单位食堂,不对外营业。不过,最后该男子还是为记者开了门。
电梯直达11楼,所谓菜馆外观与居民楼住户无二。打开门后,里面又是另外一番景象。环视四周,原本的复式房被改造成了餐馆。进门左手边是收银台,右手边的半面墙则整齐地摆满了各种石头摆件。厨房里,几名男子正在忙忙碌碌。阳台上,两名女子正在择菜。男子自称店长,一再询问记者如何找到饭馆。记者谎称,朋友在这吃过饭推荐自己来的。但店长说,记者若想在这里吃饭,还得先让朋友打电话过来确认,只有他们确认情况属实,记者才能在他们这预定吃饭。
随后,记者在店长的带领下参观了包厢,楼上楼下,一共五个包厢,均以石头命名。包厢装修风格迥异,有欧式、有古典中式,还有简约现代风格,最大一间至少可以同时容纳十四五人就餐。记者询问“怎么收费?”店长称“每人150元起步,其次还有188元和300元,菜由我们统一安排,不提供点菜服务。”店长介绍,餐馆生意很好,晚上很火爆,得提前预定。不过只做单位宴请和朋友圈认识的人的生意。即使是小区居民,不认识的话他们也不会接待。
各方回应
物业:多次上门劝阻无效
负责维也纳森林花园物业管理的爱涛公司负责人王经理告诉记者,从去年开始,他们就陆续接到不少居民投诉。王经理称,他们曾多次上门,要求整改。但苦于没有执法权,一直收效不大。
区环保局:私房菜馆未办理环评
“小区多个私房菜馆,我们都去查处过。目前有一两家已经要求停止营业,另行选址。”蜀山区环保局信访科的刘科长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居民楼内是严禁开办服务业,因而这些开在小区居民楼内的餐馆是办不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而没有环评也无法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
根据2010年合肥市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实施方案,涉及没有办理环保手续或者不具备办理环保手续的,行政处罚权将移交到城管部门。
辖区城管:将上门调查核实
记者随后联系了辖区南七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城管部门的贾科长告诉记者,他们将会安排工作人员上门调查。
不过,贾科长也透露,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城管具体该如何行使执法权,他们也只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律师:协调不成可依法提起诉讼
安徽皖和律师事务所的方达夫律师告诉记者,根据《物权法》的相关条例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若未经其同意将住宅私改为餐馆等经营性用房,在协调不成的情况下,受影响的业主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