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0时,合肥装饰公司来到该小区走访发现,与曹先生遭遇同样状况的,有该小区9栋新房的500多户业主。
推开这扇窗,惊喜变忧伤
据业主们介绍,除了6栋以外,该小区二期其余8栋楼的中间户型,购房图纸上的主卧阳台全部变成了窗户。徐先生是此事维权的牵头人,据他统计的数据称,以每栋每层有两家中间户型计算,主卧室阳台变窗户的住家已超过500户,决定将此事找开发商维权到底的住户,已经超过了总户数的半数。
[读者爆料]新房交付,阳台变窗户
6月11日,忙着筹备婚礼的曹先生抽空来到位于该小区二期,拿到新房钥匙后,他准备上楼一睹新房“容颜”时,却在单元楼门口见到了不少吵着要维权的业主。“一问得知,这些人都是我们6号楼的邻居。”曹先生说,大家购买的全是每层楼上的两户中间户型,也就是小户型。“这种小户型,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承诺在主卧室设有阳台,现在却变成了一扇窗户。”曹先生说,“这种房屋规划的变更,开发商并没有通知。”
曹先生忐忑地上楼,来到30层的家中,推开门一看,主卧室墙体上只有一扇推拉窗,根本不见阳台的影子。曹先生说,其他栋楼的情况,他不清楚,“单是他所在的6号楼,就有64户被开发商‘坑’了。”
[小编探访]主卧阳台,变成落地窗
昨日10时许,合肥装饰公司来到该小区,在6栋3002室内,合肥装饰公司看到,曹先生的主卧室墙体上,距地面垂直距离1.4米的高处,只是修了一扇2米长、1.7米高的窗户,根本没有一丁点阳台的样子。说起这一变化,正在装修的孙师傅直摇头,“图纸上的户型规划跟实际差这么大,我也第一次见,房东委托我提前买些石英板,打算铺设在主卧室阳台上,现在没必要了,钱白花了”。
这种奇葩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曹先生家人拿出购房合同,合肥装饰公司看到,他购买的这种88平米的中间户型,客厅和主卧室都设有阳台,“除了购房合同,当时我买房时,开发商的宣传单页,已经签订的合同中,都宣传的是客厅和主卧室各有一个阳台。”曹先生说,“开发商如果对房屋规划有所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业主,征得业主同意,但他们没这么做。”
合肥装饰公司在6栋3楼一家住户发现,每层居中的两个小户型,主卧室的阳台变成了落地玻璃窗,由七块玻璃拼装而成,没有阳台的样子。谈及此事,业主刘先生很气愤,“这家开发商当时宣传时说得好听,等到付了房款后,维权的主动权已经不在你手里了。”合肥装饰公司在该栋走访发现,该栋1楼至3楼的主卧室,阳台也变成了一扇落地窗。
[商家回应]业主需要,可予以复原
合肥装饰公司在多名业主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看到,购房约定条款的第10条明确规定,开发商如果要改变房屋的规划设计,不仅要报经规划部门批准,还必须书面通知买受人,以便业主是否做出退房的决定。“买房时声称的是阳台,交房后却是一面带窗户的墙体。这个过程中,开发商没有以任何书面或者口头通知业主房屋规划设计变更了。”徐先生说。开发商变更房屋规划设计的行为,是否通过规划部门批准?是否提前告知业主了?该小区开发商有关负责人表示,原先规划图纸上,主卧室的确设有阳台,但施工单位在具体施工时,为保证主卧室的空间,只能将阳台改为窗户。“在此期间,开发商向有关部门申请并获批了房屋规划设计的变更单。”
该负责人称,之前一期交付后,不少相同户型的业主觉得主卧室的阳台太挤占空间,自己动手把阳台打掉了。开发商和施工方这么做,也是希望业主住得更舒服。“二期的新房交付后,如果业主想恢复原先的阳台设计,开发商愿意组织施工人员予以复原。”
[律师说法]通过诉讼,业主可维权
昨日,合肥装饰公司联系了合肥市规划局一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购房者不用考虑开发商变更房屋规划设计是否经过规划部门批准,“作为买卖双方,出现这种问题,购房者可以依法起诉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依法维权。
”
合肥装饰公司了解到,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变更房屋设计,必须通知业主并经过业主的同意。规划部门批准变更设计的,也需要举行听证。如果没有履行法定的程序,即便开发商变更设计经过规划部门批准也是违法的。对此,业主们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规划批准系违法行为,但这并不影响业主们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所以,即便开发商的行为是经过规划部门批准,业主们一样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予以赔偿。